各院(部)、机关、后勤党委,产业党总支:
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京教工 [2010] 10号)、《北京大学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党发 [2012] 47号),结合医学部实际,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经5月6日医学部2013年第5次党委会(医学部十二届党委第21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