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代字
以北京大学医学部名义向上级部门或校内各单位发布的公文,依据校内主办部门,机关代字分别为:
(1)“部”,北京大学医学部
(2)“部研”,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
(3)“部教”,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4)“部人”,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5)“部科”,北京大学医学部科研处
(6)“部国合”,北京大学医学部国际合作处
(7)“部医管”,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管理处
(8)“部继教”,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9)“部保”,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
(10)“部设实”,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11)“部计”,北京大学医学部计划财务处
(12)“部后”,北京大学医学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13)“部国产”,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合作与产业管理办公室
2.党委代字
以中共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的名义向上级部门或校内各单位发布的公文,依据校内主办部门,机关代字分别为:
(1)“党”,中共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
(2)“党组”,北京大学医学部组织部
(3)“党宣”,北京大学医学部宣传部
(4)“党统”,北京大学医学部统战部
以两办名义发出的公文代字为“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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