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北京大学医学部印章管理规定》已经 2017年4月3日第10次部务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章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作印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医[2011]部字17号)同时废止。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7年4月3日